央廣網海口2月6日消息(記者 蔡文娟)日前,財政部聯(lián)合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fā)布了《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6〕6號)(以下簡稱“《通知》”),即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根據政策文件,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是指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在指定經營場所購買的進境商品,在免稅額度和清單范圍內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huán)節(jié)以及國內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和消費稅。記者從2月6日舉辦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專場發(fā)布會上了解到,共有3類持有4種證件的人群可享受該政策。
第一類是持有海南省身份證的中國公民,主要是指戶口在海南的本地居民,憑身份證就可以在日用消費品免稅店購物,方便本地居民在家門口享受政策福利。
第二類是持有海南省居住證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國公民,主要是指在海南穩(wěn)定就業(yè)或長期生活的“新海南人”,憑居住證或社?ǎ梢耘c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免稅購物待遇。在此,我們也呼吁那些在海南工作生活、符合條件,但還沒有辦理海南居住證或者社?ǖ呐笥,請大家抓緊去辦理。
第三類是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證件的境外人員,主要是指在海南省合法工作生活的外籍人士、港澳臺居民等,憑居留證件也可去日用消費品免稅店購物。這體現海南自貿港“人員往來自由便利”的建設目標,將政策紅利延伸至在瓊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旅居生活的境外人員。
海南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周正表示,總的來看,島內居民的界定,既覆蓋了本地居民,又兼顧了來自全國各地乃至海外的各類人士,充分體現了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的普惠性和包容性,讓政策紅利惠及更多在海南工作生活的人們。
海南省商務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陸維介紹,《通知》發(fā)布后,海南第一時間公布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零關稅”進境商品經營主體及免稅店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政策快速落地實施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
目前,海南正在按照《管理辦法》快速推進經營資格許可及免稅店布局與設立等各項工作,計劃首批共開設5家日用消費品免稅店。
具體布局為:在?谑袊Q商圈、城西商圈、西海岸商圈各設立1家日用消費品免稅店;在三亞市中央商務區(qū)設立1家日用消費品免稅店;在儋州市夏日廣場商圈設立1家日用消費品免稅店。根據規(guī)劃布局,在履行相關程序后,首批日用消費品免稅店擬定于2月11日南方小年當天開業(yè),讓島內居民在春節(jié)前就能享受到政策紅利。
下一步,海南將根據政策實施情況,及時總結評估成效,逐步擴大布局范圍,直到島內各市縣全覆蓋。
此外,2月5日,省商務廳會同省財政廳、?诤jP、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省公安廳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申請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零關稅”進境商品經營資格的公告》,明確了申請經營資格應具體的條件。
相關條件主要有3方面特征,一是為體現海南自由貿易港開放特征,“零關稅”進境商品經營資格不限制企業(yè)類型,允許國有企業(yè)、民營企業(yè)、外商及港澳臺投資企業(yè)參與。二是日用消費品免稅店應符合一定的監(jiān)管要求,需要引進有實力、有經驗的企業(yè)參與經營,才能更好服務島內居民,因此我們從經營年限、經營面積、經營業(yè)績等方面合理設置條件,同時企業(yè)還應具備穩(wěn)定的“零關稅”進境商品采購渠道,保障商品供應。三是保障企業(yè)誠信、合規(guī)經營,要求企業(yè)具有完備的章程和健全的財務、溯源、數據安全、內部審計、風險防控等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經營信用。